王家范:《大分流》忽略了什么
近两三年,有两本美国学者关于中国历史的书,翻译过来后,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一本是弗兰克的《白银资本》,一本是彭慕兰的《大分流》。他们认为,世界史学一直被一种叫作“欧洲中心主义”的理论占据着。我也认为,欧洲中心主义的知识体系是从欧洲历史的归纳中抽象出来的。在这种抽象的过程中,欧洲历史的因果关系变成了一切国家都必须这样而不那样发展的普遍公式。这种多少有点霸权主义色彩的理论,致命的弱点便是舍弃了历史的多样性和多元发展的复杂性。现在回过头来考察中国历史,有许多就是跟那些教条不符合的。
例如,我每次读司马迁的《货殖列传》,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精神震撼。战国至秦汉间活跃的长途贸易、私人盐铁工业的雇佣规模、金融货币借贷的早慧,都是我们用东方“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的概念无法容纳的。更令人惊异的是,像范蠡、白圭这样的富商,他们通过贸易操作,针对市场价格的季节波动和地区差价,顿悟出的贸易规则简直可以看作对市场价值规律的最早发现。白圭的贸易经验是:“乐观时变,人弃我取,人取我弃。”在粮食丰收的时候,用丝漆去换粮食;到出蚕茧的地方收购茧子,给他们粮食,再加工成生丝卖出。他根据中国气候变化的规律,能推算哪年丰、哪年歉,然后比别人领先一步决定收购或抛售粮食。他说,我做贸易,就像姜太公用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如果智慧不懂得随机应变,勇气做不到当断必断,胸怀达不到该取即取、该放即放,做不到面对任何诱惑意志都不动摇,想跟我学做生意,没门。
近二十年来的阅读,使我多有感触,历史上许多实例无一不在说明,亚当·斯密说的“利益最大化”倾向,马克斯·韦伯说的“经济人”理性,在中国古人身上并不缺乏。太史公对经济的认识,诸如“人之熙熙,皆为利来;人之攘攘,皆为利往”“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特别是认为人追求物质利益是任何大道理都不能改变的,最好的办法是因势利导,其次是教育、规范和管理,最差的就是与民争利。假若隐去其名,用新式“话语”修饰得更难读些,简直完全可以冒充某某“新自由主义”经济观!由此可知,就对市场需求的感受、对价格波动的认识、对赢利的机智追求而言,欧洲人并不是先天性地就一定独占“花魁”,古代中国人的智慧一点也不落后(明清的商人书籍可以继续证明这一点)。
假若“反欧洲中心主义”变成了否定中西历史比较的必要,就是矫枉过正。中西比较是必要的,而且不仅仅是经济的比较,还必须进行整体历史环境,特别是制度环境的比较。以谁为“中心”这话本来就不妥,但相对的强弱优劣,在历史上是客观存在的,不过是随时而变。我对《大分流》不满意的地方,也在这里。
明清江南确实在那个时代可算是经济发达的,什么原因?假若说微观经济往往仰赖于资源(特别是能源)的新开发而“豁然开朗”,那么宏观经济则更多地要靠空间流转扩展宽度和深度而“海阔天空”。因此,我对《大分流》用“大空间观”解开西欧突破之谜,禁不住击节叫好——即便欧洲向现代转变的条件“万事俱备”,没有“进军美洲”开拓新的资源和产品市场(还有金银货币),犹如缺了东风,演不成“火烧赤壁”,也就不可能产生由西欧领头经济“全球化”的精彩。可《大分流》不懂得,明清江南经济的独特发展,原因正与此类似,结果却大不一样。
17—18世纪江南经济优势区位的取得,靠的是丝、棉及其纺织制品向外部空间的扩展,也就是说,城乡兼业的家庭手工业经济模式,在市场上赢得了发展的先机,抢占了当时国内谁也无法与之相敌的内外市场最大的份额。当然,这种优势的获得需要许多其他条件的配合,但假若缺乏了市场空间这一关键要素,只是就地产销,江南先进的经济地位根本就无从谈起。
江南的丝、棉产品,有两个大市场圈。一个是全国性的市场圈,主要的消费对象有两类大户,一是全国各地的官僚、地主、豪富乃至边远地区少数族的酋长、头领的私人性家庭或家族消费,一是政府订购、采购用以行政、军事、赏赐、朝贡的“财政性”集团消费。另一个就是海外市场圈。我还是相信,在“海通”之前的17—18世纪,前者的消费总额要大得多,后者受到极大的限制;其中政府财政性的集团消费和变形而来的官僚消费比例不容低估。评估国内市场的经济效果,必须看到一种欧洲史学家很难理解的特殊性,即“江南重赋—政府、官僚高财政费用—巨额的集团消费、官僚消费—江南棉丝收益—江南重赋”这样一种特殊的产品货币间的循环回流,加上吏治的法外勒索,决定了江南小农家庭和工商业者投资能力的增长非常有限,生产者人均收入绝没有《大分流》估计得那么高。这往往就是外国学者看不懂的地方。
再说,17—18世纪西欧市场对中国江南丝、棉产品不是需求正旺、依赖甚大吗?那时的中国政府何以不能直接掌握海外贸易的主动权,抢得经济发展的先机?假手葡萄牙、西班牙、英国乃至亚洲(菲律宾、日本)中间商,不说是“为别人烧香开庙会”,至少从利润收益最大化原则来考量,是非常不合算的。为什么中国政府不像英国那样,鼓励并支持船队直接经营至西欧的海外贸易,掌握主动权,然后从巨额出超中赚取更多的“白银资本”,以谋跳跃式发展呢?沿海走私商(海盗)的活跃说明民间并不缺乏经济的冲动。无论是从造船水平,还是从远洋航海的种种技术要求来看,当时中国都居先进地位,恐怕也是不会有多大的异议。近几年有关谁首先发现新大陆,国内外都有郑和先到达美洲的“新闻”,沸沸扬扬,证据真假莫辨。但也可以追问:即便我们在国内也发现了明代远洋航海地图,其上载有美洲的地名;即便是郑和,或者不是郑和,而是中国的走私海船率先到达了美洲,有人住了下来,对当时中国的经济发展会产生像英国那样的影响吗?因此我们不能不继续拷问:这样的“偶然”为什么中国没有抓住?为什么那时的中国非得在世界贸易中扮演被动、陪衬的角色呢?我认为,其中大有缘故,需要问责于当时中国的制度,而这些恰恰被《大分流》明显忽略了。
因此,我们回到长达五百多年明清中国经济叙事的角度做全面的考察,可以有足够的史料证明: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从来不缺乏经济理性的考量,也没有停止过它自身的上升运动,所谓“长期停滞”是一种成见;但这种经济发展在制度方面受到的制约也是明显的,因此虽不断有发展,但发展有限度。
本文是《发展与忧患:明清史再认识》一文第三节,该文系王家范先生在上海“中国历史文化高层论坛”的讲稿,刊于《解放日报》2004年8月8日。收入《明清江南社会史散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1月